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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22.公司名稱: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5.傳播媒體名稱:中時電子報。6.報導內容:不適用。7.發生緣由:檢調單位於104年6月12日至本公司搜索,本公司特此說明。8.因應措施:(1)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,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。(2)本公司於調查過程中全力配合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次調查係與該員工到職本公司前之個人行為有關,本公司從未與同開科技公司有任何業務往來,亦從未發包工程予同開科技公司,特此說明。全站熱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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